虎牌啤酒是世界知名品牌。自然人馬某某申請了“導虎MISSILETIGER”商標,使用于啤酒等商品上。
中國商標網顯示,自然人馬某某于2020年10月9日申請注冊第50240851號“導虎MISSILETIGER”商標,使用于第32類商品上,包括:啤酒;制啤酒用麥芽汁;無酒精果汁飲料;乳清飲料;水(飲料);碳酸水;能量飲料;豆類飲料;制作飲料用無酒精配料;植物飲料。
據了解,第50240851號“導虎MISSILETIGER”商標在經初步審定公示階段,被喜力亞太私人有限公司提起異議,認為與自己注冊在先的第833216號“虎”商標、第3831659號“TIGER”商標構成近似,而這兩件商標核定使用在第32類“啤酒;烈性黑啤酒”等商品上。
中國商標網顯示,自然人馬某某在不同類別商品或服務上共申請注冊50余件商標,其中部分商標在網絡平臺上售賣,包括第50240851號“導虎MISSILETIGER”商標。
專家分析認為,雙方商標指定使用的部分商品屬于同一種或類似商品。被異議商標完整包含異議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引證商標文字,整體未形成明顯有別于引證商標的其他含義,被異議商標如被核準注冊易被相關公眾誤認為其與異議人存在特定關聯,故在部分商品上雙方商標已構成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
此外,被異議人的行為缺乏實際使用商標的意圖,已構成不以使用為目的惡意申請注冊商標的行為,擾亂了商標注冊管理秩序。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五條之規定,決定對第50240851號“導虎MISSILETIGER”商標不予注冊。(來源:中國市場監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