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xxnmx.cn/ 2020-01-06 閱讀數:1279
筆者近期應邀去茅臺前后待了一周多時間,這應該是筆者第五次出入茅臺了(想弄杯放心酒喝喝不容易),對一些問題進行了深入觀察和思考。例如,茅臺鎮大小酒廠2000多家,為何飛天茅臺一枝獨秀?茅臺鎮醬香白酒產業為何很難建立起健康的產業生態,從而形成金字塔階梯型品牌矩陣?為何外面的大資本進茅臺鎮后都折戟沉戈?這些問題日后都要慢慢說道!
首先,有一個奇怪現象引發筆者關注,就是各白酒廠家(包括茅臺集團)的不同品牌正宗包裝酒(散裝酒不列入討論),標注的執行國家標準都不盡相同。這引發了筆者對白酒國家標準的極大興趣,以前喝酒是不太注意酒瓶背后標注的生產執行國家標準,經過學習了解,查閱大量材料,才知道白酒的國家標準背后大有玄機,并且關乎飲酒者健康。
先看看白酒的國家標準有多少呢?上圖所列為酒業協會介紹的現行市面上執行的7大主流白酒標準(小眾的忽略不計)。從白酒執行標準看,白酒產品工藝大致可以分為兩大類:液態法白酒、固態法白酒。其中液態法白酒又稱新工藝白酒,是應用現代化酒精工藝生產食用酒精,再進行串香、調香和固液結合法生產的白酒;而固態法白酒基本是按照各地傳統釀酒工藝,有的也會進行工藝改良,但總體遵循糧食固態發酵為前提的白酒生產工藝。
一、液態法白酒的概念和歷史
液態法白酒生產在只有幾十年的歷史。
新成立初期,國內糧食供應十分緊張,而白酒行業又是耗糧大戶,按當時的生產水平計算,每生產1噸白酒約需耗糧3.9噸,生產醬香型酒耗糧還要多些。這就產生了糧食供應不足和生產白酒耗糧多的矛盾,白酒界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是如何提高原料利用率,少耗糧,多產酒,以滿足勞動人民日益增長的飲酒需要。
1956年,輕工業部正式提出釀酒工業“酒精兌制白酒”課題,經過國家科委專家們審議并通過后,列入12年科技發展遠景規劃中,這是白酒界采用現代科技與生產相結合的辦法,逐步將古老的固態法大膽地改為液態法的開端。
液態法生產白酒的方法,要先處理加漿用水,將處理水稀釋飲料酒精度為60%Vol-65 %Vol,成為試制合成白酒的酒基再加入不同種類的有機酸、酯類、醛類和高級酒的酒基,再加入不同種類的有機酸、酯類、醛類和高級醇等香味物質,使其綜合協調,混為一體,后將合成白酒加熱處理,起到催熟作用。
簡單說液態法生產的酒精勾兌酒,就是模擬傳統糧食釀造白酒的風味和口感,用食用酒精勾兌白酒(仿傳統工藝白酒),其添加劑至少十四五種,多的要加七八十種。液態法白酒一般在酒瓶背標上都要明顯標注:
①配料說明含有“食用酒精、食用香料”等;
②產品標準號說明含有“GB/T20821”或“GB/T20822”字樣。
其中液態法GB/T20821執行標準是完全用食用酒精+香精+水勾兌成的白酒;而執行固液法GB/T20822標準的白酒是用不高于30%的固態純糧基酒+食用酒精+香精+水勾兌出來的。這兩個產品標準號表明其大部分或者全部都是酒精酒。
液態法白酒的水、酒精分子、香料物質分子,結合一般不太緊密,是一種集合狀態。其功效和傳統工藝的白酒相去甚遠,酒精對人體的影響是明確的,但添加的香精、香料、穩定劑對人體的長遠作用是不清楚的,或者說是今天說的清楚,未來是不明確的。正因為香精、香料,穩定劑對人體的作用有未知的成分,各位朋友為了自身健康,如果條件具備,還是少喝或者不喝液態法白酒。
二、固態法白酒及各種白酒香型國家標準
固態法基本是各地釀酒傳統工藝,有一定的歷史傳承,一個共同核心特征就是白酒生產圍繞糧食固態發酵取酒。其中按不同香型白酒有不同的國家標準,如:
“GB/T26760-2011 醬香型固態發酵標準”;
“GB/T10781.1-2006 濃香型固態發酵標準”;“GB/T10781.2-2006 清香型固態發酵標準”;“GB/T10781.3-2006 米香型固態發酵標準”;“GB/T26761-2011 小曲固態法白酒”。
按照固態法釀造的白酒品質也分優劣的,其中兩個理化指標非常重要,一個是“總酸”,另一個是“總酯”。
總酸(計量單位g/L)
傳統白酒中的有機酸是形成酯類的前驅物質,酒中有什么酸,就相應地含該酸的酯類。白酒中酸含量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說明酒質量的等級。含酸量低、酒味短淡、酒發苦、邪雜味露頭,酒不干凈、單調、不協調,缺乏白酒的固有風格。酒中酸含量過高,酒味粗糙、放香差、聞香不正、酸味也大;適宜的酸含量可使酒香協調,緩沖酒精的作用,飲酒過量上頭。
總酯(計量單位g/L)
酯類主要是乙酸乙酯為主;一般在白酒中酯類的含量越高,酒質越好,酯類一般有高沸點特征,能延緩白酒其它成分的揮發速度,起到香氣持久、芳香穩定的作用。
下邊我們來一一看看各種固態法的國家標準的重要規定和“總酸、總酯”的規定數據,以便對酒的品質建立起基本的判斷模型。
01、GB/T26760-2011醬香型固態發酵標準
依照GB/T26760-2011醬香型固態發酵標準,醬香型白酒原文定義“以高粱、小麥、水等為原料,經傳統固態發酵、蒸餾、儲存、勾兌而成的,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發酵產生的呈香呈味呈色物質,具有醬香風格的白酒。”其關鍵定義和術語如下圖:
“GB/T26760-2011醬香型固態發酵標準”界定了“產品分類、產品分級”,產品分類就是按照產品的酒精度不同,分為高度酒和低度酒,產品分級有優級、一級、二級。
在決定產品質量的“感官要求”和“理化指標”上,對高度酒和低度酒提出了不同的標準,其標準要求如下圖表1/2/3/4:
仔細觀察,理化指標中的“總酸、總酯”含量很大程度上決定了酒的品質,以醬香型白酒國標中“高度酒”理化指標為例,“優級”品的總酸要“大于等于1.40g/L”,“優級”品的總酯要“大于等于2.20g/L”;而其“二級”品的總酸要求“大于等于1.20g/L”,“二級”品的總酯要求“大于等于1.80g/L”,“一級”醬香型白酒的“總酸”、“總酯”要求的含量介于“優級”、“二級”之間。
02、GB/T10781.1-2006濃香型固態發酵標準
依照GB/T10781.1-2006濃香型固態發酵標準,濃香型白酒原文定義“以糧谷為原料,經傳統固態發酵、蒸餾、陳釀、勾兌而成的,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發酵產生的呈香呈味物質,具有以己酯乙酸為主體復合香的白酒。”其“感官要求”和“理化要求”如下圖表1/2/3/4:
我們看到濃香型白酒國標中“高度酒”理化指標中,“優級”品的總酸要求“大于等于0.40g/L”、總酯要求“大于等于2.0g/L”,這已經是濃香型高度酒優級品標準要求了,但通過對比醬香型高度酒優級品要求其“總酸、總酯”的量化指標要求明顯低了不少。
03、其它固態發酵標準的“總酸、總酯”要求
“ 小曲固態法白酒”高度酒理化要求
清香型固態發酵標準”高度酒理化要求
米香型固態發酵標準”高度酒理化要求
在這部分,我們把固態法白酒及各種香型國家標準都梳理了一遍,重點關注了其中高度酒優級品部分的“總酸”、“總酯”的標準量要求,下邊我們進行一個簡單的數字比較。
固態法不同香型白酒高度優級品“總酸”起點標準要求比較:
醬香型白酒(1.40g/L)>濃香型白酒(0.40g/L)=清香型白酒(0.40g/L)=小曲固態法白酒(0.40g/L)>米香型白酒(0.30g/L);固態法不同香型白酒高度優級品“總酯”起點標準要求比較:
醬香型白酒(2.20g/L)>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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