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家似乎都在圍觀“古井貢酒替洋河出頭,被北京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一事。業內人士直言,即便“同行是冤家”,在更大的權益面前,古井貢酒選擇了“路見不平一聲吼”!
2018年,洋河股份申請注冊的“洋河年份原漿”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經改革部署后也稱知識產權局)作出了“不予注冊的決定”。
2019年,古井貢酒因對國家知識產權局駁回“洋河年份原漿”商標注冊存在異議,向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遺憾的是,對于此次行政訴訟,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裁定認為,古井貢酒不是不予注冊復審決定書的行政相對人,無權對不予注冊復審決定書提起行政訴訟,不具備本案原告主體資格,故其針對被訴決定提起的訴訟,依法予以駁回。
你以為就這樣結束了?事實上并沒有。
2020年5月,古井貢酒繼續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但北京高級人民法院終認為:原審法院裁定駁回古井貢酒公司的起訴,并無不當。古井貢酒公司的相關主張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明明是洋河申請注冊的商標沒有通過審批,洋河都沒有“窮追猛打”的情況下,古井貢酒為什么“不依不饒”?從2018年一直到2020年,直到上訴高人民法院才肯罷休?其實,一切正如開頭業內人士所說,“利益使然”。
年份原漿,古井貢酒的“殺手锏”
什么是原漿酒?業內在廣義上將其定義為,“糧食通過酒曲發酵成酒,完全是不勾不兌的原始酒液。”理論上,凡是符合這一標準的都可以稱自己是原漿酒,再加上一個三、五、十年的陳釀時間,就是所謂的“年份原漿”。
但是,隨著時代變革,一方是國內市場對白酒的消耗量激增,完全用糧食釀酒滿足市場需求越來越不現實;另一方面,新的工藝和技術出現,勾兌酒的品質贏得了認可。在此背景下,原漿酒就成了“精致的小眾產品”。
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原漿酒就是“純糧食酒”,質量上有。而一提起勾兌酒,大部分消費者所能想到的關鍵詞往往是“化工”“甲醇”“加水”等等,主觀上認定其為“不值錢的酒。”
在這樣一個消費者認知的大背景下,原漿酒與年份原漿酒明顯具有競爭優勢,在品牌名稱上起碼有一個“先聲奪人”的作用與價值。因此,這些年,古井貢酒一直主打“年份原漿”系列產品,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而古井貢酒追著為洋河出頭,為的就是保住年份原漿這個品名,因為使用期限快到了!
古井貢酒的煩惱,年份原漿無法繼續使用
據了解,2009年12月古井貢酒首次提出了“年份原漿”商標的注冊申請。到2016年12月,古井貢酒“年份原漿”商標被國家商標局核準注冊。
需要注意的是,五糧液、劍南春兩家業內酒企曾公開質疑,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宣告“年份原漿”商標無效的請求。古井貢酒被前后夾擊之下,不得不公開做出回應。
為了堵住大家的質疑之聲,古井貢酒公開承認,“原漿”不是釀酒專業術語,也不是“原酒”的概念,更不是白酒等級,僅是一個營銷概念的創新,“年份原漿”并非國家標準“白酒工業術語”中確定的基本術語及定義。簡而言之,古井貢酒承認了年份原漿只是一個營銷概念,只是一個名字而已。
而洋河年份原漿的申請被駁回,這顯然是刺激到了古井貢酒的敏感的神經。
因為,我國注冊有效期限為自核準注冊之日起10年。如果洋河年份原漿無法通過審批,那么,古井貢酒所擁有的的年份原漿品名在到期之后,很大可能無法繼續使用。這對古井貢酒來說,傷害不小。
值得一提的是,有業內人士認為,年份原漿是很重要,但作為一家區域龍頭酒企,安徽省對外名片之一的大型白酒企業,古井貢酒的底蘊不僅僅在年份原漿上。這一點,從其展露出的信心上也可以看出,古井貢酒2019年跨入“百億陣營”后,提出了五年營收(2020年-2024年)達到200億的目標,以及未來5年再造一個新古井。
所以,保住年份原漿是古井貢酒一定要做的,沒有洋河這件事,古井貢酒也會為之努力。因此,業內的太多猜測與遐想略有“夸張”,實事求是的說,一個“年份原漿”的品名成就不了當下百億的古井貢酒,是內外相合、上下齊心才鑄就了今天的安徽白酒龍頭地位。(來源:賣酒狼圈子 公眾號)